BLNST 國安法溫習攻略:四類罪行、國安委、駐港國安公署同常見字眼陷阱
國安法攻略

BLNST 國安法溫習攻略:四類罪行、國安委、駐港國安公署同常見字眼陷阱

刊登日期:2026-07-10最後更新:2026-07-10閱讀時間約 12 分鐘

很多考生溫 BLNST 時會把時間全部放在基本法,國安法只在最後匆匆看一次。這樣很危險,因為國安法題目雖然題量較少,但字眼密集,常考「四類罪行」、「哪個機關負責」、「哪種案件由誰管轄」等細節。

這篇文用 BLNST 角度整理國安法,不是法律評論,而是考試溫習清單:哪些內容最常出選擇題、哪些字眼最容易混淆、考前 7 日如何安排。

四類罪行是國安法題的核心骨架

BLNST 國安法題的第一層,是四類危害國家安全罪行:分裂國家、顛覆國家政權、恐怖活動、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。你不需要背誦刑法式長篇分析,但要能分清每類罪行的核心行為和常見誘導字眼。

類別溫習重點容易混淆
分裂國家國家統一、分離、非法改變法律地位和顛覆國家政權的主體和目標混淆
顛覆國家政權中央政權機關、特區政權機關、嚴重干擾履職只記成一般反政府行為,忽略條文結構
恐怖活動嚴重暴力、公共安全、社會恐慌把所有暴力行為都當作同一類
勾結外國勢力外國或境外機構、人員、資助、制裁、操控最容易被相似選項誘導

機關題:國安委、警務處部門、律政司、公署要分清

國安法另一大考點,是不同機關的角色。選項常會把「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」、「警務處維護國家安全部門」、「律政司相關檢控部門」、「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」互相調換。

最有效記法:不要按條文順序背;改為按機關列出「它做甚麼、不做甚麼、由誰監督或批准」。這樣遇到選項調換時才有防守力。

管轄權題:先判斷一般情況,再看特殊情況

管轄權題常見問法,是某類案件應由香港特區管轄,還是由駐港國安公署行使管轄權。這類題不應靠感覺,應先分清一般原則,再記特殊情況和報批程序。很多錯誤選項會把「誰提出」、「誰批准」、「誰處理」調換。

國安法常見字眼陷阱

「可以」和「應當」:選擇題會用語氣差異測試你是否記得原文。
「中央」和「香港特區」:涉及機關主體時,兩者不可互換。
「外國」和「境外」:相關條文常並列出現,選項會漏掉其中一部分。
「批准」、「指定」、「任命」:動詞不同,程序不同。

考前 7 日國安法溫習安排

D-7 至 D-5:把四類罪行各自的核心行為重新整理,做 40 條國安法題。
D-4 至 D-3:只溫機關和管轄權:國安委、公署、警務處部門、律政司相關角色。
D-2:做 20 題 timed mock,檢查國安法題是否仍然靠估。
D-1:翻錯題和字眼陷阱,不再開新資料。

國安法不是孤立範圍。考試時,它常和基本法的中央與特區關係、行政機關、司法機關、法律制度等概念互相呼應。建議你先用 基本法常見陷阱 建立機關和程序的思維,再回到國安法題目操練。

還需要其他學習工具?誠意推薦使用: